2025安徽農商行校園招聘:法律知識練習題(4)
2012年8月1日,甲不慎將自己的自行車遺失,8月2日乙拾到了甲的自行車,8月3日乙將其賣給了不知情的丙,8月10日甲得知丙購買的自行車就是自己遺失的那輛,非常憤怒,要求丙立即返還,丙拒絕。丙把自行車放在自家的院里又被丁于8月30日偷走。下列關于本案表述正確的是?
A.自行車被偷前,甲可以向丙主張返還自行車
B.自行車被偷前,甲可以向丙主張返還,但是應該在2014年8月3日之前主張
C.丙可以要求丁返還,但是應該在2014年8月30日之前主張
D.若丙是通過拍賣程序取得自行車的,則甲無權要求丙返還
答案:A
解析:ABD選項:根據(jù)《民法典》第312條規(guī)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jīng)營資格的經(jīng)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本題中,遺失物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因此,丙不能獲得所有權。并且即使是通過拍賣程序取得遺失物,兩年內甲仍可要求丙返還遺失物,只是需要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因此,A項正確,D項錯誤。甲可以向丙主張返還原物,但是應當在知道受讓人后的2年內即2014年8月10日之前主張。因此,B項錯誤。
C選項:根據(jù)《民法典》第462條規(guī)定:“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對妨害占有的行為,占有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損害的,占有人有權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占有人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自侵占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的,該請求權消滅。”本題中,丙可以向丁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但是占有返還請求權只能在侵占發(fā)生后的一年內。因此,C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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